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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纏
充其量只是延長
暫時擁有的時間
唯有放手
被負的那一方
才會有真正得自由
感情走到最後,如果一定要分手,就該灑脫,
因為,苦苦糾纏不會有結果。
正如同相愛是兩個人的事,分手也該是雙方共同接受的決定。
經過多次感情歷練的人,有朝一日一定要恍然大悟,
相愛,和分手一樣,都必定是「兩情相悅」的事,
兩個人都同樣覺得這樣作對大家都好。
愛情剛開始的時候,暗自裡單戀一個人,絕對是痛苦的。
愛情走到結束的時候,其中一方不肯放手,苦苦糾纏,更是痛苦!
貶低了自尊、傷透了心,留下萬劫不復的創傷。
用盡所有的力量,看著挽不回的情愛,
越走越遠,才知道什麼叫做「情何以堪」。
糾纏,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
唯有放手,被負的那一方,才有真正的自由。
愛情結束,記得放手,以最優美的姿勢。
被辜負的苦楚,最多只能是一臉的無辜。
眉頭的鎖、眼角的淚、乾枯的唇、手心的汗、血液的浪。
在轉身的剎那,都變成無言的沉默。
對方若有良心,當牢記這一刻。對方若無義,哭鬧何用?
當不成情人,也毋須在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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