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背著她,帶另一位女子回家過夜,事後被她發現,他矢口否認。


無奈罪證確鑿,他改口辯稱:


「只一時貪玩,純粹是ONS(一夜情的簡稱;One night Stay)!」乞求她能原諒。


「他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我的第一次也是給了他。


我不願意看著這段感情,就這麼毀在另一個女人的手裡,只能選擇原諒。」她說。


「能破鏡重圓,當然是最好。但是,你必須冷靜地面對事實,這件事情已經對你們的感情造成傷害。


如果真的有毀滅作用,是毀在男友的不忠行為,以及你自己的處理態度上,


並非如你所說的『毀在另一個女人的手裡』。」


我不是要落井下石,只是想提醒她想清楚,不要將一切錯誤都推給代罪羔羊。


「唉!我知道啦!」她有點不耐煩地走了。


顯然,我的逆耳忠言講得不是時候,她根本沒聽進去。


選擇原諒,比刻意遺忘,需要更多勇氣。


過了三個星期,她又來找我。


語氣很徬徨地問:「怎麼辦?我很難受。


理智上,我知道自己該原諒他,但是一想到他曾經背叛我,我就無法釋懷。


心裡總會猜測 ,從上次見面到現在,是不是又偷偷帶著別的女孩回去。」


他有不良紀錄在先,她所有的猜疑都有某種程度的正當性。


「因為你一直不肯面對現實。」


「我已經說過要原諒他了,這還不夠嗎?」她強烈反駁。


「當然不夠!你必須在心裡真正接受這個事實,不是一味地勸自己說:『就當它沒發生過。』」


我曾在一本書上,讀過一句很有道理的話:「選擇原諒,比刻意遺忘,需要更多勇氣。」


是的。接受事實,選擇原諒,真的很困難。


因為,面對不堪回首的往事,我們容易產生「心有未甘」的情緒。


也許,我們都期望愛情的理智國土中,藏著有一位包青天。


但就算有人真的能夠替我們論斷愛情裡的是是非非不過他沒有判對方罪刑,也沒有給他嚴厲的處罰,


反而無辜的我們要選擇原諒,起步等於把沒犯錯的人又拖出去打了五十大板。


痛啊!苦啊!撕裂五臟,誰懂?


談戀愛就像洗三溫暖,必須經過「心肝」、「心乾」、「心甘」三部曲。


要經過多少折磨,相愛的人才能懂--


感情必須經過「心肝」、「心乾」、「心甘」三部曲的考驗,才能長久。


就像是洗三溫暖一樣吧!溫水、蒸氣、熱水交互沖刷,才能排出體內的毒。


剛開始熱戀的時候,彼此當把對方當作「心肝」寶貝。


繼而有大大小小的爭執與妥協,讓雙方幾乎「心乾」。


唯有從心力交瘁的情境中走出來,對所有發生過的事,


不論好的、壞的,都願意承受,才能「心甘」情願接受一切。


繼續相愛或決定分手,都要甘心。


顯然,愛情中兩個人的相處,沒有絕對的公理正義。


誰對了幾分、誰錯了幾分,也沒那麼值得斤斤計較。


如同世界上的許多是是非非,不是當下就能立判勝負,必須等待歲月的洗鍊,得失之間才能真相大白。


更何況勝負得失,對於沒有活在愛情中的人已經完全沒有意義了。


何必非得在相愛的時候,為了一時的對與錯,弄得雙方你死我活?


《原諒不可原諒的》作者貝弗莉‧弗拉納根在書中寫道:


「若要原諒,一個人必須記住過去,徹底思考,並且超越它……


若對他的『錯誤』念念不忘,會使你的人生過得很艱難。」


如果,對方不值得你愛,想清楚之後就放手離開,不要為了已經投資的青春即將血本無歸,而苦苦強留。


不肯甘心認賠了結的人,最後一定輸得更慘。


如果,你認為對方的確是值得相守的人,


就不要把眼光一直集中在曾經犯過的錯誤上,請將目光移向遠方,和他一起眺望幸福的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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