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ㄧ同人士.集中ㄧ起推廣理想抱負.結合政府.機關團體.共同成就.為社會大眾出點心力

一、申請階段:

申請組織全國性社會團體請檢具以下文件函報內政部審查:
1.全國性社會團體申請書
2.全國性社會團體章程草案
3.發起人名冊
4.籌組全國性社會團體發起人區域分布概況一覽表
5.全體發起人身分證明影本(一份即可)
6.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

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之檢附與否,視所成立之團體性質而有不同規定,請參閱申請組織全國性團體須知須知所附之「申請說明」。


我們有協助辦理全國性社會團體,如有申請相關事宜,歡迎洽詢。



相關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CoTrademarkAssociation?ref=h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遠東233動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